安徽/芜湖-2026-03-09 00:00:00
鸠江区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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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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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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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鸠江区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服务范围:编制《鸠江区“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规划专栏。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十五五”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现场调研、重点经营主体及镇村座谈、意见征集(含公开征集)、专家论证、审查评估等工作,具体编制程序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规划编制指引要求开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到****年*月。 服务标准:研究成果以可编辑的****文档、***文档及****长图形式提交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琼、史洁如、杨才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荻湾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农业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设计*、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研究报告。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鸠江区政府*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