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6-03-09
湖北/荆州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荆州-2026-03-09 00:00:00
湖北/荆州-2026-03-09 00:00:00
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一)项目信息:洪湖市民政局《****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代理机构为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违法事实:二*二五年十月九日评标结束后当事人当天在法定网站公布中标结果,并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二*二五年十月二十日签收了供应商成都市美耐通建材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质疑函,在七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书面答复供应商,导致供应商向监管部门检举该项目,构成逾期未答复质疑的违法行为。
(三)核心证据:质疑函原件及签收记录、送达凭证、逾期未答复的书面确认材料、当事人的情况说明等。
三、处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款(逾期未处理质疑按第七十一条追责)。
(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三条,(不得拒收质疑函,*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四、处理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五、处理日期
****年**月**日
执法机关:洪湖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