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3-09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嘉兴-2026-03-09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轨道交通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评价咨询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号)、《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交办运[****]**号)、《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合作协议》,《海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海交[****]***号)文件为依据,在此基础上按季度通过定性结合定量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服务质量,主要内容包括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等。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设置应能充分衡量车站服务能力、行车服务能力、客运设施服务能力、人员服务能力、服务管理水平,并结合乘客满意度调查结果,全面、客观评价杭海城际线路服务质量情况。同时开展安全相关资料核查,对杭海城际运营安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评价成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供应商在开展季度、年度评价工作时,应邀请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运营资深专家参与评价工作,专业覆盖运营服务各个方面。*.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并印刷乘客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开展次满意度调查,每次完成调查问卷不低于杭海城际线路日均客运量干分之。*.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组织开展杭海城际铁路年度服务质量评价和《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合作协议》约定的季度、年度考评,形成年度《杭海城际铁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季度、年度考评报告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质量评价报告中的任何内容用于宣传或发表或其他商业用途服务期限至****年底


联系人 陈吉
联系电话 *************
备注 /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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