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3-09 00:00:0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协助开展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支撑项目(****年)的公告
为指导企业加快数据治理工作,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根据《“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管理办法》,我局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支撑项目(****年),解决企业在人工智能赋能和数据治理过程中缺少专业人员、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支撑项目(****年)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响应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主要有如下五点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较强的产业服务团队,具备高质量策划活动和整合企业资源的能力。
(四)了解国内主要城市工信产业发展情况,熟悉广州工信企业人工智能赋能和数据治理情况,具备丰富的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服务经验。
(五)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采购日期和采购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至****年**月**日期间,协助完成如下工作:
(一)举办不少于*场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技能辅导和产业对接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完成数据资源普查、供需对接、场景识别等工作,每场活动要求不少于**家企业、***人参加。
(二)提供轻量化辅导,输出可讲解、可演示、可复制的数据产品原型及效益测算报告,打造**个具有较高价值的制造业语料标杆。
(三)选择不少于**家****三级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服务,跟踪数据治理和应用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四级评估。
五、验收方式
受托单位按要求完成采购内容,提交《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支撑项目(****年)效果评估报告》等材料,要求包含不少于*场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技能辅导和产业对接活动佐证材料、语料建设辅导方案及**个数据产品原型及效益测算报告、不少于**家****三级企业数据治理能力提升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交付成果进行验收,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视为验收通过。
六、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项目金额不超过**.*万元,分两期支付,首期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尾款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七、意向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单位简介;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其他证明材料;
*、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八、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密封后,于****年*月**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室,邮政编码:******),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工作日**:**-**:**、**:**-**:**。
九、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