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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混合物竞价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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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混合物竞价出让公告


项目名称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混合物竞价出让

项目编号

**************

出让方

太湖县晋熙镇人民政府、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方

承诺

出让方承诺本次出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一、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二、竞价时间:拍卖(现场报价):****年*月**日**时;挂牌:****年 *月 **日**时(挂牌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一、出让标的情况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混合物,地理位置: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朱屋组。数量*******³,出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工期**天。

上述资产出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太湖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了(****)**号《回复函》,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出让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晋熙镇人民政府签订《出让合同》。并于《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如竞得人现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款,按照该标的成交价的**%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补足或依法追偿。出让人依法重新出让时,原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的竞买,逾期不与属地政府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有以下情形之一除外:法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有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施工或建材经营等相关的企业。该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出让条件

*.标的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品质等,并认可出让资产现状及出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自出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等手续。

*.出让资产最终只允许出让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出让最终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其他特别说明:

①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地质队出具的《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开挖土石方估算报告》,按规定的整平标高,该工程开挖量扣除回填方量后剩余砂石土混合物方量为*******³。本次出让标的为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土混合物,上述砂石土混合物数量仅为估数,数量、品质以工程建设产生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及测算,对于砂石土混合物数量、品质、利用价值、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竞得人外运安置点施工剩余砂石土混合物时,须自行与晋熙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服从配合安置点施工。

②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标的现状,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标的现状清楚且无异议。竞买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出让文件和标的数量、品质等以及成交结果、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任何异议。

③出让成交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与晋熙镇人民政府签订《出让合同》,并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如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款,按照该标的成交价的**%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补足或依法追偿。出让人依法重新出让时,原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的竞买。

④本次砂石土混合物处置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主持人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⑤竞得人交齐成交款后,凭《出让合同》与出让人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出让人按现场现状交付标的给竞得人,标的数量、品质如有变化,不影响成交价格,后续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在装车运输过程中,竞得人需做好安全防护,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并服从项目指挥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调度。标的自出让人交付之时起,所有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人无关。竞得人须于标的交付之日起规定时限内清理、运输完毕(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清理、搬运时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不得破坏周边地形面貌。由竞得人自行外运处置并承担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与周边群众环境及矛盾自行解决。逾期未清理及运输完毕的,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⑥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竞得的砂石土应优先供应太湖县境内工程。

⑦出让公告报名截止后,若有两位以上(含两位)竞买人竞买,则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若仅有一位竞买人竞买,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报价达底价则成交;若无人报名竞买,则转为挂牌方式。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一)本次拍卖会采取公开拍卖或挂牌,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竞买人数若有两位以上(含两位)竞买人报名竞买,则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若仅有一位竞买人报名竞买,则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报价达底价则成交;若无人报名竞买,则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二)本次拍卖定于****年*月**日**时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标室;挂牌定于****年*月** 日**时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标室。

五、意向竞买人参与方式

一、保证金缴纳要求:

  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挂牌延后至****年*月**日**时)将竞买保证金**万元缴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缴纳,付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借用第三方委托付款等缴款方式,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账号:*******************

备注: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段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混合物竞买保证金。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拍卖(现场报价)****年*月**日**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步)。

*.报名地点: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安庆市戏校南路**号三楼;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本次出让报名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会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拍卖会现场领取《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无违约行为。

交易保证

金处置

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竞买成功,其保证金在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转为成交价款。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号,联系电话: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七、其他说明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让方向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对出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晋熙镇人民政府、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戏校南路**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严女士************ ***********

*.监管机构: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方先生************

九、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

                               出让方名称:太湖县晋熙镇人民政府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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