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3-09 00:00:00
井研县高凤镇红星村红星湖休闲度假区对外招租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挂牌公告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井研县高凤镇红星村红星湖休闲度假区对外招租项目 | ||||||
委托方 | 井研县高凤镇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项目坐落 | 井研县高凤镇红星村**组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面积 | 红星湖休闲度假区、集体园区共约**亩 | 年限 | **年 | 流转 价格 | ** 万元/年 (具体见相关招租内容) |
当前 用途 | 经营中 | 使用 用途 |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
相关招 租内容 | *.租金先付后用,签订合同即付当年租金。竞价阶梯*****元/次。 *.征集意向方: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方自动摘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特别告知: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违法经营;不可转租;如遇自然灾害,租期不得延长。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权。 *附带管理红星湖及其水面卫生和*个湖坝每年不低于*次的除草,负责每年上半年*月之前向红星湖投放不少于****斤的鱼苗(以花白鲢为主,如没有按要求投放,当年不得捕捞),并确保红星湖水质长期达到三类水以上标准. *上岛必经之路的集体园区内不少*季的农作物种植,不得违反国家等相关政策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红星湖休闲度假区内涉及建设的,须报经镇村及相关部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接待大厅前期维修费用**余万元由原承租方垫资,当时协商拟定由村集体和承租方各承担**%,现意向承租方应承担属于原承租方的这部分费用(可以面谈按照相应的比例核算)。 *原承租方于****年投放红星湖鱼苗费用**万余元,总体还是存在投入大于收入,意向承租方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承租方协商处理!(建议可以允许原承租方在成交后*个月之内捕捞一次成鱼) | |||||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 *.报名保证金交纳 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当天**:**前(以到达指定交款帐户时间为准,交款时请在备注**)。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账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录入交易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匹配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报名保证金退还 (*)成交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在受让人和业主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方缴清所在款项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帐户退还至缴纳人帐户。 (*)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受让方拒不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 |||||
报名事项 | *.报名时间:以系统公示日期为准 *.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官方网站或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号 *.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关农业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的公司(出具征信报告),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程序 |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竞价方式流程:由委托方提供方案,挂牌截止日期后(第*个工作日)举行。 | |||||
交易 服务费 | 成交之后受让方向成都农交所乐山所缴纳服务费,费用按照成交总价(成交单价*成交年限*成交亩数)的*‰计算,按照《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风险提示 |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后则视为同意按现状流转该宗标的。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完全了解其流转的标的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号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