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26-03-03 00:00:00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 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巴彦乌兰苏木、胡尔勒镇、巴达尔胡镇、音德尔镇、努文木仁乡等多个苏木(乡、镇)境内 |
| 建设单位名称 |
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事业发展中心 |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个灌域灌溉面积 **.*万亩,其中水田为 *.*万亩,水浇地为 **.*万亩;纯地表水灌溉面积 **.** 万亩(其中水田 *.** 万亩,水浇地 *.** 万亩);地表地下水结合灌溉面积 **.** 万亩(其中水田 *.** 万亩,水浇地 **.**万亩)。全灌区**个灌域骨干工程共布置取水泵站**座,其中利用*座,为达拉吐灌区取水泵站,重建*座,为努文木仁取水泵站*座,新建取水泵站*座。**个灌域共布置干管 **条,总长 ***.****,支管 ** 条,总长 ***.****,蓄水池 **座,一体化二级加压泵站 ** 座,调流调压阀室 ** 座,阀门井 *** 座,泄水井 *** 座,排补气井 *** 座,交叉工程 ** 处。 渠道工程建设干渠*条,总长**.***,分干渠*条,总长**.****,支渠**条,总长**.****。节制闸***坐座,分水闸***座,农桥***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加上项目所在地比较空旷,空气流通性较好,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期燃油废气多为流动性、间歇性排放,污染强度不大,因此燃油废气排放强度十分有限。同时施工区为开阔地带,大气扩散条件好,大气污染物背景值较低,工程施工燃油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作业采取拦挡作业、洒水抑尘措施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施工区不设办公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噪声较大,对周边环境有不同程度影响。采取合理安排并限制作业时间、限制高噪声设备进场、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尽可能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也较大,但其属于移动源,并且持续时间短,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过程的挖方土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弃渣运至小城子灌域、都尔本新灌域和努文木仁灌域弃渣场填埋。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遵循“避让*减缓*修复*补偿”这一顺序,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贯彻“谁污染、谁防治、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提前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在进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方案,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方案中应包括对土地、水体、植被和动物的保护措施,以及废弃物的处理方案等。搞好生态保护恢复建设,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 本项目水田退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排入绰尔河和嫩江,引起下游河段***、氨氮、总磷浓度短时增加,经河流混合、降解,对嫩江和绰尔河水质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站水泵运行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提出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混凝土框架结构泵房隔声; ②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并且建设单位做到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可以大大减轻项目噪声对开采区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渠道、道路、泵站、蓄水池基属于永久占地,人员活动较为频繁的地方,对生态影响较小。项目区不会因为取水活动而导致水流量大量减少从而影响水生生态环境。 运行时应严格把控取水量,及时向当地水利部门核实生态流量,如果在取水过程河流出现断流或小于生态流量时,不允许取水,不得因取水量过大从而破坏现有水生生态环境。 项目输水管线工程属线性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与周边的农田基本协调一致,蓄水池及泵站建设占地面积较小,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周边景观和农田保护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不会明显加剧各个灌区的土壤盐化程度和范围,对土壤功能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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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在扎赉特旗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且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在兴安日报登报两期,同时在单位公示栏和村委会公示栏等进行张贴公示。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众的意愿,故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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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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