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3-09 00:00:00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标候选人公示 **********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项目名称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

项目编号

**************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楼实验大厅改造)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标段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中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其侠(二级建造师、皖************)

响应报价

小写:******.**元

大写:陆拾陆万捌仟元肆角壹分

资审业绩

企业资审业绩:强磁场中心材料生长实验室装饰工程

项目经理资审业绩:强磁场中心材料生长实验室装饰工程

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号厂房实验室改造)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标段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创本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俞海波(二级建造师、皖****************)

响应报价

小写:*******.**元

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壹仟伍佰零捌元柒角整

资审业绩

企业资审业绩:新能源科研实验室装修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资审业绩:食品与大健康研究院项目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

公示时间

*****月*******月**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下午**:*****:**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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