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3-09 00:00:00
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枞自然资规矿公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枞阳县长安大道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三)地理位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城***゜方向约 **公里处,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北纬**°**′**",行政区划隶属于枞阳县雨坛镇查岭村、高峰村管辖。
(四)开采面积及范围:总面积*.****平方千米(由**个拐点坐标圈定),具体范围及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资源储量:依据《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出让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另有风化层剥离量**.**万立方米,地表残坡积层剥离量**.**万立方米,可进行综合利用,纳入本次挂牌资源量。
(六)开采标高:+***.***~+***。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出让年限:**年(含基建期*年),自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权利期限开始之日起算。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受让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开采方案,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拟建设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竞得人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中建筑石料矿新建矿山项目最低建设规模。
(十)矿区生态修复要求:受让人须组织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做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资质要求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年版)的有关要求。
*.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提供****万元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接受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竞买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个月,保函受益人为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前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退保手续。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二)竞买人承诺
*.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
*.规范组织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三)挂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
(四)地点:安徽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网上地址:*****://**.********.***
六、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和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
(一)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详见公告时间。
(二)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交易系统办事指南。电子交易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竞买人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和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竞买保证金凭证扫描件。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电子转账凭证。竞买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报名无效。
*.采矿权竞买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文件。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及报名材料上传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报名、文件获取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徽省矿业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竞买人一旦参与报名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出让活动。
七、出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枞阳县枫冲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万元,最小加价幅度为***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结束后,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全面仔细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并充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村庄、道路、水体、地表附着物等对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费用自理。
(三)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特别约定
(一)该采矿权开采涉及矿权安全距离及生产涉及房屋、厂房、线杆、坟冢等拆迁补偿,土地、林地征收、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据实支付。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生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矿区临时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内,若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需要,需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置。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通知之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为“净矿”出让,拟出让范围内原有一宗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经原采矿权人申请,现已注销,并签订了相关退出协议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也可咨询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出让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均在上述网站同步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咨询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万工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附件*: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附件:附件*:安徽省矿业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