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Ⅱ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6-03-08
北京 招标采购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Ⅱ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京-2026-03-08 00:00:00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Ⅱ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原文链接地址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Ⅱ期)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化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号)、《关于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规模的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能源〔******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Ⅱ期)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标段划分:*个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含税)。

*.*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井田煤炭资源(煤矿建设规模****万吨/年,其中常规产能 ***万吨/年、储备产能***万吨/年)三维地震勘探(勘探面积约**.*****,一次爆破用药量约***)及相关服务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四级;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四级及以上,从业范围包含设计施工);(*)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以来有煤炭资源勘查三维地震勘探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业绩;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项目经理持有地质专业或物探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年以来有煤炭资源勘查三维地震勘探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份,按照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年*月*日 **** 分。

(*)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 ****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请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获取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巴彦柴达木井田三维地震勘探(期)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获取时间执行*.*款)

*)获取联系人:李文帅;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分 。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分 。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其他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李文帅;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燕化宾馆康体楼*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姓名:窦金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海楠 ************;

电子邮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项目筹备组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赵清双 联系人:丁宁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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