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6-01-07 00:00:00
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常温氧化锌脱硫剂、中温脱氯剂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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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包名称:
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常温氧化锌脱硫剂、中温脱氯剂采购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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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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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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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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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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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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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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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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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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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项目开标时间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常温氧化锌脱硫剂、中温脱氯剂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立方米、常温氧化锌脱硫剂**.*立方米、中温脱氯剂采购*立方米。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立方米、常温氧化锌脱硫剂**.*立方米、中温脱氯剂采购*立方米。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常温氧化锌脱硫剂、中温脱氯剂采购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日内到货。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季度内付**%,半年后付**%,质保金*%(保留一年)。 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投标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 *、质量相关要求说明:详见技术协议;*、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有效业绩多者优先。 *.*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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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无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年*月*日至今焦炉煤气制甲醇用中温氧化锌脱硫剂供货业绩至少*份,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一张相应的发票复印件为准。若合同不能证明产品为焦炉煤气制甲醇用,需另加提供相应的使用单位工艺证明(盖章:必须含有“使用单位全称”字样)或相应的技术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佐证产品为焦炉煤气制甲醇用。 否 *.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起至**********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元/每标段(包)/次。 *.*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 ||||||||||||||||||||||||||||||||||||
*.投标保证金 | |||||||||||||||||||||||||||||||||||||
| *.*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北京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数字证书(简称**),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办理指引手册》,**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异议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 监督电话:******* |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娜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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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公示***:
公告.***
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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