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9-28 00:00:00
东浦街道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房屋拆除项目
东浦街道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东浦街道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
*、建设规模: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房屋残值:拟拆除房屋残余价值**.**元/平方米。中标单位根据街道最终确定的面积×房屋残值费单价*(*+浮动率)向招标单位支付房屋残值费用。
*、招标范围:东浦街道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房屋拆除项目拆除红线范围内,中标单位在施工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围护、覆盖喷淋等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的施工费由中标方自理,拆除建筑面积暂定约*****平方米(具体结算以街道最终实拆面积为准)。
*、计划工期:以搬迁公告约定的腾空截止日期后**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
*、质量要求:合格。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目前已承接东浦街道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基本未完工)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投标人必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上午*:**起至****年*月** 日下午**:**止。
*、报名地址: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数字证书登录越城区镇街(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五、其他有关内容
*、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越城区东浦街道耶溪路***号金家工业区旁)*号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采用不见面投标的方式,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请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越城区东浦街道耶溪路***号金家工业区旁)*号楼***会议室,即交即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
*、招标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六、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
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东浦街道鉴湖村(轨交*号线青甸湖车辆段)房屋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