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0-31 00:00:00
滨海新区汽车一体化品牌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关于取消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绍兴市风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定标入围单位资格的公示
一、招标人: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汽车一体化品牌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取消理由: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评标,在公示期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有投标单位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绍兴市风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人递交了书面异议文件,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
经评标委员会认真审阅、讨论,同时结合招标文件精神,在对相关事项发函征询并收到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回复后,出具《关于滨海新区汽车一体化品牌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复评报告》:
报告内容为经核实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发现在建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科教基地(一期)原项目负责人吴小燕更换为肖银辉的变更资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第二点约定“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视作无变更)”,评标委员会认定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吴小燕不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应视为无效标,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
联系人:吴建刚
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楼
联系人:郦家锋、徐平阳
电话:***********
****年**月**日
说明:对本项目的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