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3-06 00:00:00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年公费收养人员采购蔬菜、水果、牛肉、羊肉、鸡肉、水产品、鸡蛋、奶制品、调料、米、面、油等食材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年公费收养人员采购蔬菜、水果、牛肉、羊肉、鸡肉、水产品、鸡蛋、奶制品、调料、米、面、油等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集诚控股(新疆)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赣江街***号格林威治城一期商业*#楼**室 | 投标下浮率:**(%) | **.**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年公费收养人员采购蔬菜、水果、牛肉、羊肉、鸡肉、水产品、鸡蛋、奶制品、调料、米、面、油等食材项目 |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年公费收养人员采购蔬菜、水果、牛肉、羊肉、鸡肉、水产品、鸡蛋、奶制品、调料、米、面、油等食材项目 | / | 下浮率**%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向阳,苏德学,陈永峰,校媛媛,王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文件)第二条,将计价格[****]****号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就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另有约定的,根据财库[****]*号文件从其约定的要求,经各方一致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付款义务。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康复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晓涵
电 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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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