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一批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3-06
新疆/乌鲁木齐 变更澄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一批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新疆/乌鲁木齐-2026-03-06 0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一批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一批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第六部分采购需求说明(**)甲方需提供招标产品样品(除液体类产品),请提前准备妥当并送交代理方。(**)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产品样品(除液体类产品),请提前准备妥当并送交代理方。
*投标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供样品样品的递交:*、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产品样品(除液体类产品),请提前准备妥当并送交代理方。需在样品外包装上标明样品在“第六部分采购需求说明《详细需求表》”中的序号及规格型号,如因未标明相关信息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样品。箱中须随样品附样品清单一份((样品清单表格自拟,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等信息。邮寄时请注意保护样品,如因邮寄过程产生样品的损耗,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号新地园大厦**楼****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馨悦 ***********);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报告无需随样品提交。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部分投标说明每标项《详细评审明细表》”。
特别说明:若不满足以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样品评分为*分。
*详细评审明细表未设置样品分设置样品分,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王馨悦、胡雅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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