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06 00:00:00
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是:重点区城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而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选取项目是: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请代理明确回答本项目项目名称。
答: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招标项目名称均统一修正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问题二: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是投标人直接上传更新后的附件*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还是投标人把更新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放到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里上传?
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资格文件中。
问题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人应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综合相关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运距、土石方比例、土石方类别、技术复杂难度、施工自然条件等,招标人不考虑风险系数。承包人应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不得单列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风险范围内的合同价。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不符合闽建[****]*号文规定,根据闽建[****]*号文:
①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② 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答: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按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四: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不合理,临时用电工程、临时用水工程、三通一平工程应由招标人完成后再移交给承包人。
答:删除此项要求。
问题五: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工期增加的,增加部分应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答:增加履约担保有效时间可能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问题六:专用合同条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相关风险各自承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七:专用合同条款*.*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的情形约定不合理,烈度 * 度以上(不含 * 度)地震、* 级以上(不含 * 级)台风、日雨量 ****以上(不含 ****)暴雨,应当被视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事件。
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年版)》,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和不可抗力的情形属于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相关情形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八:根据闽建[****]*号文规定,专用合同条款**.*.*变更估价原则中综合单价的偏差值,若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则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答:本条款补充增加: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问题九:专用条款**.*.*约定不合理,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发包人负责,故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列出具体清单项或者清单编制时未考虑或考虑不全的,应予以按实增补。
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问题十:专用条款**.*.**及**.*.**约定不符合闽建[****]*号文规定,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据闽建[****]*号文,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若发生工期应予以顺延,费用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答:相关风险各自承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十一:专用条款**.*.*“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有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承包人不得予以把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入承担”不合理,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有部分或全部工程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因存在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具备申请竣工验收条件的,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有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承包人不得予以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同时,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仍以承包人具备申请竣工验收条件且通过验收时确定的竣工日期为准。
问题十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关于土方运距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号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答: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按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十三: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价格调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列取的材料仅钢板和散水水泥**.*,严重违背闽建[****]*号文相关规定,根据闽建[****]*号文: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不仅仅指钢板和散水水泥。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第*条。
问题十四: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相关保险金额和费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十五:本项目控制价中土石方单价未按福州市最新文件【《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重型自卸货车(智能型)机械台班费用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榕建价〔****〕**号】计取,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
答:本项目为平潭地区项目,不适用该文件。
问题十六:根据闽建[****]*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本招标文件无建筑渣土收纳费的规定。
问题十七:请提供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的 **** 版招标文件,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
答:已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发布加盖电子章的***版招标文件,不另行提供**** 版招标文件,可参照省厅发布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名称为:重点区城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标段名称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两者不一致是否有误?请明确正确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答: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招标项目名称均统一修正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问题十九: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费率还是按照最低金额计算?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计算。
问题二十:投标制作工具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生成的是全套表格,请问“商务标”中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只需放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规定的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如需放表格,是否按照计价软件导出的报表即可?
答:根据投标制作工具要求的格式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问题二十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重点区城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项目名称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请明确项目名称?
答: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招标项目名称均统一修正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问题二十二:招标文件***,条款号*.*.*“(*)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需要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件资料待中标后提供。
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二十三:招标文件***,条款号*.*.*“*、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个”,请问招标文件无类似业绩要求,投标格式中“十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是否可在标题下写“无需提供业绩”即可。
答:可在《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中填入“/”。
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第*节 投标报价,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要求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具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请明确本项目报价,是按费率计算,还是按最低金额计算的。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计算。
二、补充通知
*.投标人需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本招标项目“答疑或补充通知”的附件信息“其他”中,下载最新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其保函所载的招标项目名称应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若已出具的电子保函招标项目名称有误,投标人须按此正确名称重新申请并提交。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招标项目名称应为“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应登录相应系统重新生成。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修改为“合同附件《价格调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序号*至*的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方式”。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修改为
价格调差的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工程名称:重点区域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说明:*.表中“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准单价(元)”“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元)”根据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确定。 *.市场价格波动调价办法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款的有关约定执行;未在上表列出的材料或设备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时不予调整。 *.承包人应确保“投标单价”栏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本表中仅列出市场价格波动发包人允许调价的材料或设备。 |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