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06 0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福建纺织鞋服“百企千品强链对接”系列供需对接活动筹办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号),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纺织鞋服“百企千品强链对接”系列供需对接活动承办服务
二、项目内容
*.调研了解我省纺织鞋服企业供需对接需求,制定系列活动方案,细化每场活动内容(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对象、费用预算等)。
*.全年筹办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场,其中赴浙江、江苏等纺织服装产业大省开展活动*场,“四链”融合对接活动*场,细分领域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场。
*.组织不少于***家(次)企业参加系列活动,其中省内企业不少于***家(次),省外采购企业不少于***家(次)。
*.活动促成签约项目不少于**个,签约金额不少于*亿元,其中****年促成落地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
*.做好活动动员宣传工作(包括起草活动宣传稿、对接媒体宣传、现场摄影摄像等),及时总结活动成效。活动在省级新闻媒体、国内行业媒体上进行宣发,宣发的数量不少于*家。
三、完成时限
****年上半年完成“四链”融合对接活动,****年内完成全部活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熟悉福建省纺织鞋服产业情况,密切联系纺织鞋服企业、行业组织并能发动参加相关活动,有省级及以上纺织鞋服供需对接活动承办经历;
*.有国内外行业资源对接能力,能对接国家和外省纺织鞋服行业组织服务福建省行业企业开拓市场,根据活动需求能发动省内外企业、高校院所、科研平台、金融机构等开展供需对接;
*.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福建省纺织鞋服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报价单》,报价不超过**万元/年(详见附件);
*.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办省级及以上纺织鞋服供需对接活动佐证材料;
*.申请单位须提供无犯罪记录书面说明;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六、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应密封于****年*月**日上午**点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省工信厅经贸大厦办公区***室)。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福建纺织鞋服“百企千品强链对接”系列供需对接活动承办服务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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