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3-06 00:00:00
溆浦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建设项目勘察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溆浦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按勘察任务书、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程有关条款要求,按时提交地质初勘报告、详细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费报告及审查合格书等。
*、项目负责人:/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元)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溆浦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 / | / | / | 项 | * | /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日期:****年*月*日
合同期限:开工后**个工作日提交成果资料
地点:溆浦县。
四、付款方式
付费方式:本工程勘察费,乙方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后**天内,发包人支付乙方工程结算费用***%。在发包人付款前,勘察人应开出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韶山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采购人:溆浦县人民医院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东风街***号
法定代表人:杨晓波
联系人:舒贝
联系电话:***********
供应商: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号
法定代表人:吴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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