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3-06 00:00:00
【延续合同】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号顺恒利大厦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学校附属设施:运动场*个、室外篮球场*个、停车场*个(**个位)、自行车棚*处、门卫值班室*间、物业管理用房*间。出入口*个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月**日至****年**月**日,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本次续签合同需要调减**%的费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书》中的物业服务事项及标准由双方在管理实施过程中协商确定后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含非教育教学服务)收费及派驻服务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①本次续签乙方每月收取物业管理服务、非教育教学服务费由原中标价人民币******元/月(大写:壹拾柒万零捌佰元/月),即*******元/年(大写:贰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元/年),调整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月),即*******元/年(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贰拾捌元/年)。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除甲乙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派驻人员在原招标需求配置的基础上减少非教育教学管理管理员*人、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人、清洁工*人,共计*人;本次续签调整后合同人员为非教育教学管理员*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人),公共秩序维护员*人,维修工*人,绿化*人,清洁工*人,合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