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3-06 00:00:00
项目概况: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年
采购内容:①法院食堂***人左右周一至周五早餐午餐的制作与供应(具体每餐就餐人数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制作,其中包括洪蓝法庭食堂**人左右周一至周五午餐的制作与供应)②公务接待餐;③因工作需要的本院加班餐及洪蓝法庭加班餐;④其他特殊情况工作餐。所制作的菜肴和服务由采购人每季度考评一次,供应商根据考评结果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的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招标办公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也可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招标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吕思雨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