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南海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沥东秀商住地块...
2026-03-06
广东/佛山 审批|立项|规划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南海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沥东秀商住地块...
广东/佛山-2026-03-06 00:00:00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南海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沥东秀商住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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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沥东秀商住地块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根据佛山市南海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大型邻里型生活圈和多功能复合社区,主要设备包括变压器、空调、风机、水泵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吨;项目办公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商业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停车场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千瓦时/(平方米·年),中小学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千瓦时/(平方米·年)。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吨,其中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不高于*****.**吨,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平方米·年)。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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