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3-06 18:11:3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 ********** **:**:**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 **:**:** 至 **********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号 | |
经办人 | 张晔 | |
办公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滕 | |
办公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 | |
电子邮箱 | **********@*******.*** |
四、详细公告内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标段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规划总床位数****张,建筑深、业务密,宏站信号无法覆盖地下及关键诊疗区,难以满足**+智慧医疗高可靠通信要求。为此,亟需同步规划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实现**信号覆盖,为智慧医院运行提供安全、高效、可扩展的无线基础设施保障。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实现门诊大厅、急诊通道、影像中心、地下停车场、电梯轿厢等医院全场景深度覆盖,各区域信号覆盖应满足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相关文件要求,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规定、标准以及深圳市有关通信主管部门及运营商的规定,设备材料的选型满足设计要求。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万元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号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所投产品供货商,成员单位为安装单位。*、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施工/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投标:①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②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委托协议书以及上述安装资质证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体现);③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提供承诺函)。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业绩要求 | |
其他 |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投标:①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②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委托协议书以及上述安装资质证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体现);③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所投产品供货商,成员单位为安装单位。*、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内容。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