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06 00:00:00
庐江县潜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庐江县潜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整,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线上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庐江县潜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债券承销费率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债券承销费率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债券承销费率 |
*.**%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庐江县潜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