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2028年)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2028年)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3-06 00:00:00
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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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初步设计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合肥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初步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玖万陆仟陆佰元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合肥轨道交通*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系电话:*************。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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