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溪东路(新324线-洪新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3-04
福建/厦门 审批|立项|规划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溪东路(新324线-洪新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厦门-202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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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溪东路(新***线*洪新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溪东路(新***线*洪新路段)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圩镇,起于新****线,终于规划洪新路(现状诗林中路),全长*.*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米,沿线建设人行通道*座,车行通道*座,人行天桥*座,设置涵洞*道,敷设缆线管廊长度约*.*公里、断面尺寸*.*米×*.**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交通、雨水、污水、缆线管廊、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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