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3-06 00:00:00
****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郝家桥镇新民村主干道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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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郝家桥镇新民村主干道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郝家桥镇新民村主干道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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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张小燕 |
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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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巨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苗德银 |
宁**************** |
二、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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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 |
项目经理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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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张小燕 |
**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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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巨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苗德银 |
**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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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岳娜 |
** |
合格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或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四、发布媒介:本中标候选人公告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上发布。
五、公示期:********至********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玉金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佳 电 话:***********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