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LQJC-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6
上海 中标结果
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LQJC-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2026-03-06 00:00:00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标段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公示下列内容:
拟中标人名称:福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李文弟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第三方检测******标;(*)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
*.项目负责人:李文弟。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第三方检测******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铁三院(天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广西段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
*.项目负责人:张刚。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广西段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第三方检测********标。
*.项目负责人:吕曹炯。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
评标情况:无报价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与宿松路交叉口东南角***米
邮编:******
上海-2026-03-06 00:00:00
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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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静安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标段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公示下列内容:
拟中标人名称:福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李文弟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第三方检测******标;(*)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
*.项目负责人:李文弟。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第三方检测******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铁三院(天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广西段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
*.项目负责人:张刚。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广西段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评标价:***.****(万元),评标分数:**.****分。
*.单位主要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第三方检测********标。
*.项目负责人:吕曹炯。
*.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站前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标段。
评标情况:无报价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川路与宿松路交叉口东南角***米
邮编:******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