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2026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的公告
2026-03-06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2026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的公告
广东/江门-2026-03-06 00:00:00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采购****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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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主体: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省实学校北门对面

项目内容:按照附件清单内容(详见附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苗木,在项目地点开展苗木种植和*个月的绿化管护工作,并配合采购单位组织开展植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苗木供应、种植、管护、劳动工具和劳保物资组织。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最高限价:******.**元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完成时间:****年*月**日前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种规格,完成种植乔木。其余工作后续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直至完成所有采购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销售等园林绿化类经营活动。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日至******

(二)报名方式: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参与报名,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页复印件;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完整公章、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核对,并保留复印件备案。采购单位有权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验证,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由授权代表或代理人签署合同,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三)资格审查: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报名时所有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验证,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资格审查分别由采购人责任部门初审和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审查合格的出具资格审查确认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并退回报名资料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四、确定成交原则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要按照指定时间(时间待定)参与现场开标。需按照《****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采购项目评分表》(详见附件*)资料清单要求提交供评分材料(报名时不用提交评分资料)。现场提交的评分资料均需密封加盖公章。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采购人按照《****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采购项目评分表》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家供应商。

五、解释权

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凡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解释为准。采购单位保留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或终止的权利,且不承担因公告内容变更或调整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附件:

*.附件*:****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采购清单.***

*.附件*:****年“同心林”义务植树活动苗木采购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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