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丰财罚决【2026】1 号)
2026-03-06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丰财罚决【2026】1 号)
河北/唐山-2026-03-06 00:00:00
河北/唐山-2026-03-06 00:00:00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丰财罚决【****】* 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
二、基本情况
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丰润区姜家营镇杨家铺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巩固提升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标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问题。
三、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项第一款。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元)*‰的罚款陆仟壹佰捌拾元整(****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