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2026-03-0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3-06 00:00:00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如联合体投标,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仅牵头方提供即可?请明确。

答:可以。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问,企业业绩,奖项、人员、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皆可?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其中一方提供,则应当由其要求的一方提供,若招标文件未要求,则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请问:本次投标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投标部分,电子交易系统中所附格式为固化内容,投标人仅能填空,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以电子交易系统中所附格式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中,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是否予以认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家,我单位作为牵头方承担施工任务与一家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司联合体,附体单位提供业绩、奖项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这样是否符合要求?

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叉口芯视界科创大厦*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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