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06 00:00:00
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区)工程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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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区)工程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清市人才公寓一期(*区)工程变配电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依据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投标人可自行根据补正数据表序号*的内容修改第*章第*节资格文件中的《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进行提交,也可按此补充通知附件上传的格式进行提交:
附件:
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
*、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二)》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清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