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3-06 00:00:00
(****年第*****号)华润雪花啤酒依兰工厂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华润雪花啤酒依兰工厂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华润雪花啤酒依兰工厂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为华润雪花啤酒依兰工厂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上建(构)筑物为**项、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运输设备。转让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公告期内联系项目咨询电话预约。参加现场展示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请自行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现场踏勘确认书》,务必在参与项目登记报名时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确认受让资格。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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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标的包含建(构)筑物为**项: (*)转让标的中建筑物**项,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办公室、设备操作间、糖化间、发酵间等。 (*)转让标的中构筑物**项,主要包括厂区集水井、道路、场地、投配池、清水池等相关生产配套等。 以上房屋建(构)筑物共**项,部分未取得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转让标的包含*宗宗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东城社区(华润雪花啤酒依兰工厂内),权利性质为出让,七通、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转让标的包含***项机器设备、***项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项运输设备。 *、本次挂牌价格(即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它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及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担保和租赁等情况。 *、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的土地性质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本次挂牌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是紧密相连一个整体的。挂牌成交后,转让方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应充分关注土地的使用现状及未来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仍然无法完成全部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受让方应自愿接受此种结果,并且不得以资产未完成权证变更登记为理由,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取消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且不可以此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显示: (*)本次评估结果为不含增值税价值。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由企业申报,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运输设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仅根据查询设备铭牌、设备规格参数及观察评估对象的外部状况核实,未使用精密或专业仪器对结构进行测试和鉴定,由于条件所限,对于隐蔽部分无法实施勘察和观测;房屋建(构)筑物根据查询相关建造合同及不动产权证核实,具体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申报数据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经验判断为依据,如未来企业处置资产时其与实际不符,应以实际数额为准。评估的假设前提为假设委评对象资产质量达到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仅提供了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的部分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本次评估无法获得全部评估对象的相关合同及发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的权属。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设备权属声明》,依据声明内容明确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所有,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线检测房、发电机房、取样间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核实其权属情况,本次评估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权属声明》,依据声明内容明确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所有,权属不存在争议。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承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无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如发生产权或其他纠纷由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第***号)。 **、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含资产交接)依据。受让方需按照标的资产交付时的实际状况受让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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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挂牌价格含增值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它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转让方内部履行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欠缴情况,《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在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办理完毕资产交接,签署《资产交接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参加现场展示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请自行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现场踏勘确认书》,务必在参与项目登记报名时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确认受让资格。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涉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未取得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拆分。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及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意受让方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的土地性质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同意由受让方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本次挂牌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是紧密相连一个整体的。同意挂牌成交后,转让方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应充分关注土地的使用现状及未来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仍然无法完成全部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受让方应自愿接受此种结果,并且不得以资产未完成权证变更登记为理由,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取消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且不可以此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含资产交接)依据。同意受让方需按照标的资产交付时的实际状况受让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交接。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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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杜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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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报价或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或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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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雪花街*号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魏洪仁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