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中学学生宿舍暖廊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06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尼玛县中学学生宿舍暖廊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那曲-2026-03-06 00:00:00
西藏/那曲-2026-03-06 00:00:00
尼玛县中学学生宿舍暖廊项目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综合评估法+自主定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关于“无欠薪”证明开具事宜的咨询,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依据《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那委办〔****〕*号))中关于“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的要求,现修改为: *.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供“无欠薪”证明的要求。 *. 中标结果公示后,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 若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或经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其他说明 本次澄清与答疑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