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属国企][•][]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澄清公告
2026-03-06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国资委下属国企][•][]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澄清公告
安徽/芜湖-2026-03-06 00:00:00

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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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

*.标段名称: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二次)

*.澄清或修改事项:

*)删除采购需求说明以下内容:

“参考品牌

*.逆变器参考品牌:华为、阳光、科士达、固德威、上能电气;

*.光伏组件参考品牌:隆基、天合、晶澳、晶科、通威;

*.并网柜参考品牌:中电鑫龙、江苏大全、特变电工、西高电气、海兴电网;

*.电力电缆参考品牌:鑫科、上上、远东、起帆、环宇;

*.柔性组件的品牌参考:日托、中科富能、固德威、一道新能、上迈;

*.储能设备厂家参考品牌:宁德时代、欣旺达、亿纬锂能、国轩高科、阳光电源;

*.储能变流器参考品牌:华为、阳光电源、固特威、科士达;

*.储能电芯参考品牌:宁德时代、欣旺达、亿纬锂能、国轩高科;

*.其它核心部件参考品牌:

保护装置(微机保护、防孤岛保护):中电鑫龙、安科瑞、国电南自、南瑞继保、长园深瑞;

注:以上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中标后不得更换。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中“**.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年、光伏逆变器、储能柜不低于*年、电缆、并网柜、及其他不低于*年质保期(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现在修改为:

**.质量保证与长期可用性承诺

*.* 基本质保期要求: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年;光伏逆变器、储能柜质保期不低于* 年;电缆、并网柜及其他辅助设备质保期不低于*年(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长期可用性保证:鉴于本次招采光伏储能场站设计运营年限,为确保场站长期稳定运行,投标人须保证:上述核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柜、并网柜等)在项目竣工并网投运后至少 ** 年内,排除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在正常使用下保持基本的运行功能与设计发电/转换效率无设计寿命期内的固有缺陷(光伏项目组件整体效率不低于原始效率的**%;储能项目柜体的储能效率不低于原始效率的**%;其他设备参考国家标准及行业有关规定。若在上述**年保证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固有缺陷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报废或维修成本过高失去维修价值,中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无条件提供替换设备进行换新。由此产生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旧设备拆除等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芜湖市虚拟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栋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秦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德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许小娇

电话:***********

市虚拟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答疑澄清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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