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06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安庆-2026-03-06 00:00:00
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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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老梅华东塑料城*区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加厚高强度黑膜

国鼎

规格型号:宽度******、******、******

数量:待定

单价:*****.**元

名称:加厚高强度黑膜

国鼎

规格型号:宽度*****

数量:待定

单价:*****.**元

名称:加厚高强度银黑

国鼎

规格型号:宽度:******

数量:待定

单价:*****.**元

名称:加厚高强度白膜

国鼎

规格型号:宽度******

数量:待定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操文、郝格平、徐安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春梅
电   话:************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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