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线下门店食材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3-06
浙江 变更澄清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线下门店食材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2026-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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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线下门店食材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来源:
发布日期:********
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线下门店食材公开招标项目
第*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线下门店食材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问题*:关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的问题?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的规定执行。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关于投标函招标人名称、货物名称填写的问题?
投标函中的招标人名称均应填写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货物名称均应填写为“食材”。
*.关于投标函、分项报价表浮动率填写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浮动率应大于 *,不得为负数和* ;浮动率统一保留* 位小数。
招标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