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6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3-06
浙江 招标采购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6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2026-03-06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采购项目名称 磁共振设备移机搬迁服务及机房屏蔽工程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磁共振设备移机搬迁服务及机房屏蔽工程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磁共振设备移机搬迁服务及机房屏蔽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重新通电后,负责对该机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在硬件完好的情况下,确保经调试后的系统性能指标不低于或优于搬机前的相应性能指标,摄片并与前留存片对照比较,并得到招标方的认可。移机至新址后如机器不能正常运转,则由中标方负责予以修复直至机器正常运转,并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服务内容范围,包含以下设备的移机搬迁服务*次和机房屏蔽工程:
但不限于磁共振整套设备、后处理工作站、水冷机(包含装机过程中所需增加的铜管、电缆线等材料)、精密空调(包含装机过程中所需增加的铜管、电缆线等材料)、液氦补充(如不足)等机房内所有设备。
所有设备移机过程中所包含的拆除、包装、保险、运输费用及吊装设备的租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设备的配电控制箱、磁共振失超管由甲方负责配备(包含材料费及人工费
供应商必须确保移机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中标方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设备损坏的,中标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或服务机构须按院方提出需求后*天内完成设备的拆除并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暂存
投标人或服务机构负责设备至指定地点储存和安装配套设施,接院方需求后**天内完成磁共振至新机房的安装和调试


联系人 王力
联系电话 ************
备注 /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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