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6
安徽 中标结果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2026-03-06 00:00: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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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设计(项目编号:********************)项目,于************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恒天(安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日 至********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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