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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服务增补人员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南雅中学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岳路**号联晟大厦***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服务增补人员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物业服务增补人员合同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万陆仟壹佰玖拾元陆角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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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服务增补人员 金额明细:详见《费用明细表》 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绿化服务 *、基本要求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修剪、除虫、除杂草等服务。 *、校园绿化服务 (*)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确保植物长势正常。 (*)对绿化区域杂草常态管理、拔除到位,避免出现杂草影响绿化整体效果。 (*)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服务 *、基本要求 负责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教学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等服务。 *、保洁服务 (*)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①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 件。 ②绿化内大件垃圾≤* 件。 ③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①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②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③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④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⑤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⑥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⑦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⑧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⑨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⑩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室内空气无异味。 ?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垃圾分类与清运 ①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②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③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 的高度。 ④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 (*)完成学校领导及物业经理、助理交待的其他任务。 *、楼外公共区域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不少于*次,需动态保洁维持清洁,广场砖地面每半月洗刷一次;目视地面干净,无苔痕,不易滑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不少于*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米以上部位每半月至少擦抹、除尘*次)。 垃圾厢: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每日清理、冲洗不少于*次,垃圾厢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垃圾桶: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不少于*次,擦拭不少于*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不少于*次,需动态保洁维持清洁,广场砖地面每半月洗刷一次;目视地面干净,无苔痕,不易滑倒;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楼内公共区域 地面和墙面:地面每日清扫不少于*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不少于*次,地面每日拖洗不少于*次;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季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常态下干净、无灰尘。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不少于*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不少于*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不少于*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门、窗、玻璃:每半月擦拭不少于*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不少于*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垃圾收集: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按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不少于*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公共卫生间: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其中教学楼公共卫生间上课期间每节课时段均需安排人清洁,确保学生下课时段如厕前无异味、干净整洁。 *、垃圾分类与清运 (*)按国家规定和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 的高度。 (*)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 *、卫生消毒 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如遇特殊时间每周至少开展 * 次作业。 *、具体清洁要求 | 序号 | 材质 | 清洁要求 | | * | 环氧地坪地面 | (*)清理垃圾:清理地面上的垃圾和杂物。 (*)清洗地面:用专业的清洁剂或去污剂清洗地面。清洁剂和去污剂的选取要根据污垢的性质而定。环氧地坪一般使用弱酸性或弱碱性的清洁剂,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强的清洁剂。 | | * | 耐磨漆地面 | 日常清洁:使用软质拖把或地板清洁机,配合清水和中性清洁剂进行清洁。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以免损坏地面表面。定期清理地面上的污渍和杂物,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 | * | 瓷砖地面 | 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 | * | 水磨石地面 | (*)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 | * | 地板地面 | (*)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 | * | 地毯地面 | 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 | * | 乳胶漆内墙 |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 | * | 墙纸内墙 |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 | * | 木饰面内墙 | 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 | | ** | 石材内墙 |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 | ** | 金属板内墙 |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
*.人员配置要求
在主合同基础上增补:绿化工*人、保洁员*人。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参照主合同执行。
*.其他要求
参照主合同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分别支付人民币*****元,第四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此价格为包干价。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南雅中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参照主合同执行。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主合同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主合同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主合同执行。
(*)履约验收标准:
参照主合同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参照主合同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参照主合同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参照主合同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参照主合同执行。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参照主合同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参照主合同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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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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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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