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3-04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与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龙湾大街四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号*座三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 局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 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在职民警、工勤人员、事业编人员 *.身故责任 因公牺牲、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赔付保额***万元。(疾病身故责任无等待期,包含既往症) *.重大疾病责任 **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确诊赔付金额为**万元。(无等待期,承担一般既往症责任,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患有**种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额与责任同投保时未患**种重大疾病人员一致;若被保险人同一保单年度确诊两种及以上重大疾病的,赔付金额上限**万元,不重复赔付) *.住院津贴责任 意外住院津贴***元/天,单次最多**天,最高给付***天。 *.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个人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元部分按**%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万元。 (二)烈士家属、退休人员保险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