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026-03-05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辽宁/沈阳-2026-03-0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法库县民政局

址:法库法库镇兴法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常青树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胡台新城振兴十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对象限定:仅为采购人实际委托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未经允许擅自服务的,采购人不予支付费用,相关责任由服务机构承担。 计划与协议管理:老年人提出申请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结合其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明确服务项目、频次及时长;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协议,区分政府补贴与自费项目,自费标准需协商一致并书面约定。 机构资质合规:须依法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运营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具备固定办公场所、专业团队及应急设备等基础条件。 人员管理规范:上门服务人员须参加区、县(市)民政局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后方可上岗;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老年人家属、住家保姆等关联人员不得为该老年人服务。 服务团队适配:组建专业团队,人员需具备对应服务能力(如护理员持养老护理证);每季度评估老年人需求变化,经其或监护人同意后调整服务计划,留存调整记录。 安全与投诉机制:制定服务安全预案,涵盖突发疾病、跌倒等意外处置流程,服务前明确告知风险;建立 ** 小时投诉通道,** 小时内响应,*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 配合监管测评:接受采购人对运营模式、服务标准等的指导监管;配合第三方机构测评,按要求提供资料,对测评发现的问题 ***% 整改。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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