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修缮及其他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3-05
广东/江门 变更澄清
江门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修缮及其他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东/江门-2026-03-05 00:00:00

江门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修缮及其他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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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修缮及其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除新院区高低压电房值班、窗帘床帘安装、水电修缮工程以外的,单项预算在*千元(含)至**万元(不含)之间的所有解危抢险、疏通厕所等零星装修、修缮工程服务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因本项目质疑成立,经采购人同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及国企采购业务收费标准》。 *.请中标供应商在《收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服务费以中标供应商名义的银行账户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银行行号:************ 转账时请务必在“摘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以便核对到账。 *.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更正为:不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除新院区高低压电房值班、窗帘床帘安装、水电修缮工程以外的,单项预算在*千元(含)至**万元(不含)之间的所有解危抢险、疏通厕所等零星装修、修缮工程服务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质疑成立,经采购人同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除新院区高低压电房值班、窗帘床帘安装、水电修缮工程以外的,单项预算在*千元(含)至**万元(不含)之间的所有解危抢险、疏通厕所等零星装修、修缮工程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除新院区高低压电房值班、窗帘床帘安装、水电修缮工程以外的,单项预算在*千元(含)至**万元(不含)之间的所有解危抢险、疏通厕所等零星装修、修缮工程服务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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