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05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2026-03-05 00:00:00

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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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述

规范纸质材料扫描流程及机制,确保案件审理、执行中过程中材料扫描及时准确。诉讼材料收转中心、邮政***司法专递、诉讼务中心信息化及配套设备等相关建设。

(*)务要求


序号 名称 要求
*

务单位承诺中标后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提供务,实现卷宗随案生成,顺利通过中院编目并正常立案。

(*)务工作岗位

*)扫描岗位*人

岗位职责:负责扫描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并整理入卷。具体人数需根据案件数每人每天扫描****页材料测算。

*)文印岗位*人

岗位职责:集中打印本院或其他法院委托的材料。

*)***送达岗位*人

岗位职责:处理邮寄给当事人的材料。

*)诉讼务中心综合岗位(领取文书等)*人

岗位职责:受理当事人来院领取文书,辅助、引导当事人使用诉信息化系统等工作。

工作岗位根据大东法院数字法院建设需要设立,人员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计算。驻派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中标务公司负责。中标单位为驻派务人员配备制并负责驻派务人员的工资、劳保用品和日常管理。驻派务人员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设备需求

供应商单位负责自行准备各岗位人员所需的所有设备。所需设备参考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配置情况
岗位 数量
* 电脑(分辨率*********以上**寸宽屏显示器) 集中扫描岗位 工作人员每人一台
集中文印岗位
综合岗位
***送达岗位
* 彩色打印机 集中文印岗位 *台以上
针式打印机 ***送达岗位 *台以上
* 二维码扫码器 集中扫描岗位 每个工作人员*台
***送达岗位
综合岗位
* 高速扫描仪(**,每分钟**页以上) 集中扫描岗位 每个工作人员*台
* 高拍仪 集中扫描岗位 每个工作人员*台

★二、报价

最高限价:**万元

务时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务认可、

满意的前提下,合同可以顺延两年,每年续签一次合同。

所需岗位数量:**人岗位

报价方式:供应商按照岗位人员年单价进行报价,合计总费用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可以顺延两年,每年续签一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务务中心(大东区观泉路*****号*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座**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龙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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