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2026-03-05 00:00:00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会宁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和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会宁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会宁县财政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 重大疾病保险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 (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性授权书) 标段内容: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方名称 | 会宁县民政局 | 经办人 | 甘肃和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
| 监督机构 | 会宁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会宁县财政局 |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 重大疾病保险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 (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性授权书) 标段内容: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会宁县民政局 | 交易机构名称 | 甘肃和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会宁县财政局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 重大疾病保险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 (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性授权书) 标段内容: 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城乡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两保一孤”)等特殊困难群体采购*****份团体意外险及重大疾病相关保障,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附加住院津贴,提供便捷理赔及批量参保言息变更服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