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民宿(李山村、央地湾)建设项目-李山村项目客房及后勤运营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03-05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民宿(李山村、央地湾)建设项目-李山村项目客房及后勤运营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杭州-2026-03-05 00:00:00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民宿(李山村、央地湾)建设项目*李山村项目客房及后勤运营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仙居民宿(李山村、央地湾)建设项目*李山村项目客房及后勤运营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一章“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标项* 标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无。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根据财库[****]***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根据财库〔****〕**号,〔****〕**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号***开标室开标。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号***开标室开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ltr">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鹃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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