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3-05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中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超薄石英电子布基材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用超薄石英电子布基材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路南侧、银沙路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中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规划,江苏中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路南侧、银沙路西侧新征工业用地*****平方米,建设*号生产车间、*号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门卫等配套设施,将现有东、西厂区部分可回用设备搬迁至新建厂区,并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用超薄石英电子布基材项目,拟形成年产超薄石英电子布****万米(****万件)和窗帘布、缎纹平纹布、特种混编布****万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用超薄石英电子布基材项目)建成前,年产****万*安全环保工业用布生产项目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将不再生产。
****年*月*日,泰兴市数据局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证号:泰数据备〔****〕****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该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接管,近期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远期接管至济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向荣中沟,汇入如泰运河。
*.废气 *#车间*层二次脱浆废气、涂覆废气和表面烘干废气合并经“水喷淋+除雾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层涂覆废气和表面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涂覆废气和表面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恶臭经“一级酸喷淋塔+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层一次脱浆废气经退浆机自带有机废气焚烧炉+水喷淋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乙醛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排气筒****、甲醇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排气筒****、甲醇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排气筒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乙醛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乙醛、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边角料、污泥、废包装袋、废耐火材料、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废包装桶、废空压机油、空调过滤袋、酸碱喷淋废水。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袋、污泥、废耐火材料、空调过滤袋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委托一般固废资质单位处理;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废包装桶、废空压机油、酸碱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