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3-05 20:00:05
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尚志市高标准农田有机肥抛洒服务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尚志市高标准农田有机肥抛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尚志市高标准农田有机肥抛洒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付款方式:*期:签订合同后,支付比例**%;*期:支付比例**%,验收合格后支付。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编号整理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楼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号
联系人:李鑫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泽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市道里区丽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