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2-04-14 00:00:00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外聘法律顾问采购(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外聘法律顾问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一)基础法律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年,每年免费出具***份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二)诉讼、仲裁案件发生时按“一事一议”(最高限价):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或虽涉及财产关系的,但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的(含**万元),代理费****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万元)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万元)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万元)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万元)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万元(含****万元)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涉及财产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的,代理费为标的金额*.*%;
*.重大特殊案件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需要采取风险代理的,其代理费为标的金额的*%;
*.每年免费出具***份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超出后的份数按****元/份收取;
**.代理仲裁案件,代理费****元/件。
注: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采购需求: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采购,服务期限*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并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殊要求:/
七、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本项目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以上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相关票据将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标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号***号)。
十、本次磋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招采平台系统注册咨询:************
特别说明: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广安市域外和返广人员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在进场开标时主动出示查验,未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不得进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