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3-05 00:00:00
宿州市立医院南区飞利浦***排**维保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南区飞利浦***排**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医之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大溪地现代城**幢***
成交金额:***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南区飞利浦***排**维保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立医院南区飞利浦***排**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年,一年一签,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各项考核均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经采购单位同意可续签服务合同。如成交人不履约合同或考核不合格,医院可提前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医院提前三个月通知成交人。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爽(组长)、姚晓云、乔朝辉、裴桂玲、马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址:宿州市汴阳三路***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智、胡自立
电话:***********、***********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优质采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 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 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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