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5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6-03-05 00:00:00
四川/达州-2026-03-05 00:00:00
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宣汉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宣汉县中医院
地址: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后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宣汉县中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部分采购需求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飞利浦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交货时间要求不明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宣汉县财政局
****年**月**日



